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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兄弟房产上加建引起的产权争议

时间:2025-03-29|栏目:嘉善刑事律师|
如果兄弟双方在房产加建前未进行协商,加建后可能会引发产权争议。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共有房产的处置需经共有人一致同意。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不成,则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分割。法院会考虑房产的实际情况、双方贡献及公平原则等因素,作出合理的分割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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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兄弟一方擅自加建,另一方想恢复原状,可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停止侵害并恢复原状。协商无果时,可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共有物处分需全体共有人同意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擅自加建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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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兄弟间因房产加建产生的产权争议,建议双方在加建前进行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应明确加建部分的所有权归属、使用方式及可能产生的收益分配等。同时,协议应遵守《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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