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嘉善刑事律师

哪些部门对噪音扰民有管辖权,法律是如何明确

时间:2025-03-27|栏目:嘉善刑事律师|
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及法院均对噪音扰民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噪音持续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处理噪音扰民,常见方式有投诉环保部门、报警及起诉。应先尝试向环保部门投诉,若无效则考虑报警或起诉,根据噪音来源与性质选择合适方式。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噪音扰民处理方式:1.轻微噪音,与制造者协商解决。2.协商无果,向环保部门投诉,提供噪音证据。3.环保部门不处理,噪音严重扰民,报警处理。4.公安部门不受理或处理无效,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永康市律师 淳安律师 乐清法律咨询 绍兴上虞法律咨询 宁海县刑事辩护律师 台州市律师 衢州市柯城区刑事律师咨询 德清县专业刑事律师 衢州市柯城区刑事律师 乐清市刑事律师咨询 龙游县律师 宁波鄞州房产律师 云和刑事律师 浦江律师哪个好 湖州南浔律师 黄山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衢州律师事务所 宁波鄞州法律咨询 龙泉法律咨询 杭州临安法律咨询 宁波刑事律师 泰顺律师事务所 武义律师事务所 长兴律师 湖口律师 杭州拱墅交通事故律师 温州鹿城交通事故律师 绍兴上虞交通事故律师 嵊州交通事故律师